2019年新一轮举措:减税更大规模 降费更加明显

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。二是深化增值税改革,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。三是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。四是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。同时,清理规范收费,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力度

本报北京1月15日电(记者陆娅楠)"今年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加明显的降费。"在国新办15日举行的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新闻发布会上,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。

新一轮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。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。此项政策已经对外发布。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,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,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,不用再交纳增值税。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,放宽后的条件为: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、从业人数300人以下、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。

"这比原来认定的标准有大幅度的提升,也就是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。据测算,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,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%。"许宏才说,在税率优惠方面,按应纳税所得额不同,分别采用所得税优惠税率。其中,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,税负是5%,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。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-300万元之间的,税负是10%,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。

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,可以实行减半征收。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%幅度内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印花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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