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委: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印发实施

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15日透露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由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-2022年)》,已按程序上报党中央、国务院。5月31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审议了《规划》。下一步,发改委将根据会议要求,对《规划》进行修改完善后,报请印发实施。

从2014年起,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,分三批将2个省和246个城市(镇)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,率先探索城镇化关键制度改革。截至2017年底,第一批试点的2个省和62个市镇试点任务基本完成,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,其中一些典型经验已在全国范围推开。为了在更广范围释放改革红利,近期发改委梳理总结并印发了第一批试点经验,供各地区学习借鉴。试点经验主要包括五个方面。

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。一些地区持续降低城市落户门槛。比如,东莞取消实施8年的积分落户制度,将落户条件放宽为参加城镇社保满5年、办理居住证满5年,并将新生代农民工、技术工人、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列为落户重点人群。广州、合肥、泸州、曲靖、石家庄、晋江等城市设立城市公共集体户口,解决有落户意愿但没有住所人群的落户问题。重庆等深化"人地"挂钩政策,在制定各级土地利用计划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上,进一步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指标权重。

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。贵州安顺市、湖南浏阳市等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、集体林权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等各类资产确权工作。辽宁海城市组建东北首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,在重点地区建立分支机构,在行政村安排项目信息员,形成三级联动服务体系。重庆大足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,盘活了农村复垦区"沉睡"的集体资产,解决了发展用地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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