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1600元买的酒,网上才卖248元,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?” 河南开封的姚女士近日遭遇的糟心事,揭开了酒水消费市场的诸多猫腻,消费者稍不留神便可能掉入商家精心设计的陷阱。
线下“捡漏”变“掉坑”:高价购酒遇价差鸿沟
9月29日,河南开封姚女士反映,她买酒时被“坑”了。当时销售人员向她推销一款酒,不仅强调“金龙鱼”寓意富贵,还承诺买一箱就赠送其他两款价值不菲的酒。姚女士想到丈夫喜欢喝酒,便决定买点好的,于是花了1600元买下那款外观金光闪闪的“金龙鱼”白酒。
然而回家后,她上网一查,发现同款酒在网上只卖248元。“怎么会这么便宜?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?”姚女士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了。
这并非姚女士首次遭遇类似情况。此前她曾花500元购买一箱标称“建议零售价3048元”的封坛老酒,还获赠一箱原浆酒,起初以为“捡了大便宜”,直到丈夫提醒“便宜不可能都让你占了”才心生疑虑。待她回头寻找卖酒的人,对方早已不见踪影。所幸经记者联系协调,酒厂最终为姚女士办理了退款。
姚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。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酒水价值不熟悉的特点,通过浮夸包装、吉祥寓意炒作身价,再搭配“高价值赠品”制造优惠假象,尤其瞄准中老年群体下手。安徽省消保委指出,这类骗局常以“免费引诱”“情感迷惑”为突破口,通过虚标原价、夸大赠品价值设置价格陷阱。
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郝庆丰指出,商家通过营造“超值优惠”假象误导消费者决策,本质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的欺诈行为。
维权有依据,消保专家教你避坑维权
针对酒水消费乱象,法律早已作出明确规范。今年7月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赠品需符合安全要求;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则明确,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,消费者可要求价款三倍赔偿,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。即使赠品存在问题,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责任。
为帮助消费者规避风险,安徽省消保委提醒,老年人购买酒水等大宗商品前应了解销售方资质,主动征求子女意见,购买时务必索要付款凭据、产品合格证等凭证,保留宣传资料与承诺记录,拒签空白协议。
郝庆丰补充建议,线上消费需留存直播截图、商品描述、下单记录等证据,即便超出平台常规维权期,仍应及时向平台反映,或通过“全国消协智慧315”平台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,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。
从线下门店的“人间蒸发”到直播间的“话术诱导”,酒水消费陷阱的形式不断翻新,但核心始终是利用消费者的信息差与贪利心理。专家呼吁,消费者应保持理性,不被“高价寓意”“超值赠品”迷惑,同时监管部门需加大对酒水市场的巡查力度,尤其是直播等新兴渠道,让“坑人酒”无处遁形。

